
青岛市企业联合会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企业标志牌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2019-001
2019年6月4日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青岛市企业联会拟对联会会员单位企业标志牌采购项目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企业标志牌采购项目
二、项目标号:2019-01
三、采购需求、数量及预算金额
企业标志牌600 个,预算金额 人民币5万元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企业须具备生产或经营采购项目的专业经营范围
(二)投标人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提供服务和履行合同必需的能力,信誉良好。
(三)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企业联会网站(http://www.qdqy.org.cn )上发布。
六、公告期限
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期限:自2019年6月5日起至2019年6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二)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金平路1号青岛市企业联合会
(三)方式: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所需资质复印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或在上述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及所需资质扫描件和单位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615328308@163.com报名获取招标文件,通过邮箱报名须注明联系人、电话。
(四)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所投文件不被接受,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八、招标文件的询问: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提出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在2019年6月10日下午16:30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我会。
九、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一)时间:2019年6月12日09时00分起至09时30分止。
(二)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金平路1号青岛市企业联合会203房间,投标文件需现场递交。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6月12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
(三)开标地点:青岛市市南区金平路1号青岛市企业联合会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璐 电话:0532-83868968
十二、投诉举报
电话:0532-66566977
通信地址:青岛市市南区金平路1号,青岛市企业联合会。
第二部分 投标方须知
一、资格及相关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
(二)各种证件齐全、有效,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备良好的信誉、履约能力及完善的服务体系。
二、投标方无论是否中标,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三、投标方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按要求编写投标书,不明之处可当面或电话咨询,因理解不明或编写不清造成的任何损失,责任自负。
四、投标报价范围为含税全包价,包括产品的设计、制作、包装、保险、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验收、保修等一切费用(即交钥匙工程)。★报价可以平预算控制单价,超出预算控制单价为无效投标。
五、质保期:最低为1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1年,因产品质量原因等更换的货物,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计算;特殊情况除外,如产品生产后实际质保期小于或者等于1年),国家主管部门或者行业标准对货物本身有更高要求的,从其规定并在合同中约定。具体要求见参数。
六、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中标人将中标货物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七、付款:货到招标人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中标人全部货款。
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的编写和递交
一、资格证明文件一套,投标方应按照以下顺序和内容编写、提供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红章)。
★投标文件必须装订整齐,每册投标文件以A4纸张制作,并编制目录,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产品授权书、产品说明书、产品彩页、图纸等成品印刷材料,可以不标注页码,应将这些材料放置在该册最后,折叠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对齐,左侧胶装成册(不得打钉)。投标文件中的资料每页都要盖投标单位的公章,正本必须是红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用大信封密封,密封处加盖公司印章。
1.所提供文件目录;
★2.投标报价表(含数量、单价和总价格等);
★3.投标资质: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应涵盖招标项目。相应资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资质复印件必须字迹清晰,辨识度较高。
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授权书签字需法人手签或盖法人印章;
★6.投标人自行设计标志牌方案(可多个),并打印彩色小样
7.售后服务承诺书。
8.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投标文件及附加说明,正本1份(加盖红章),副本2份。 应按照要求逐项填写,不得缺项。投标文件封套上标明招标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标段以及投标人名称等,在所有封签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第四部分 开标及评标
一、招标工作由招标方主持全过程,招标方有权对投标书中不清楚的内容向投标方提出质疑,投标方应给予说明,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更改。
二、开标时间:2019年6月12日,北京时间:上午09:30在青岛市市南区金平路1号,三楼大会议室。
三、评标采取最低评标价法,评标过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评标原则:
(一)重点考察产品质量;(二)产品价格;(三)服务好和信誉好供货单位中标。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规干扰评标过程和结果。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报价高于采购预算或最高限价的;
2.对“★”条款未做出实质性响应或者发生负偏离的;
3.不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拒绝报价、有多个报价、有选择性报价、附有条件的报价或者拒绝修正报价的;
4.投标文件正副本未区分或者内容严重不一致的;
5.报价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
6.报价超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的;
7.招标小组2/3及以上成员认定报价方案技术含量低、偏离范围超出允许幅度、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8.招标小组判定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和承诺的;
9.未按采购文件规定编制、签署、盖章、装订和密封响应文件的;
10.投标供应商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等证明文件未提供、提供不齐全或者复印件未装订于响应文件中的;
11.复印件未加盖单位公章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的。
对投标无效的认定,必须经招标小组集体做出决定并出具响应无效的事实依据,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招标小组做出的决定。
第五部分 技术要求和商务条件
招标项目:企业标志牌。数量:1宗。
一、基本情况及要求
标志牌是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为会员单位统一定制的标志牌,供应商应自行设计方案,打印小样并制作样板。产品应美观大方,坚固耐用。
二、技术指标及商务条件
(一)技术指标
1.规格:30cm*40cm
2.材质:铝沙金+木制底板,字体要求边缘清晰,不得出现字边模糊、边界线不清晰等情况。
3.标志牌内容:青岛市企业联合会会员单位(以确认设计稿为准),每个标志牌有独立编号。
4.包装方式:每个牌子用气泡膜独立包装,包装外面注明牌子编号,并依据编号顺序依次打包好。
5.奖牌的安装方式:可摆放可悬挂。
(二)商务条件
1.质保期:货到验收合格后1年。
2.售后服务: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予以维修或退换。
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15内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4.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5日内支付全部货款。
第六部分 合同签定及售后服务
一、双方按约定时间:在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一周内签订供货合同。并按照我会提供合同版本签定。
二、合同附售后服务。
三、合同附廉洁承诺书
备注:招标文件中带“★”条款为实质性条款,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投标无效。

- 05-11关于收缴2020年度团体会费的通知
- 04-09关于对会员单位负责人、联络员信息登记的通知
- 07-22关于增补、调整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通知
- 06-12关于公布2019青岛企业收入100强 青岛制造业企业收入100强 青岛服务业企业收入50强名单的通知
- 05-11关于组织开展2020“青岛企业100强”排序 活动的通知
- 06-082019年度经济成就奖颁奖通知
- 06-23关于发布2019青岛年度经济成就奖评选结果的通告
- 01-28关于公布2018青岛企业收入100强的通知
- 07-16关于增补、调整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的通知
- 03-05关于变更青岛市企业联合会、青岛市企业家协会法定代表人的征询意见函